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、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、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(一)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
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,机构规格为副厅级,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、网络中心、数据中心和质控中心,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。
(二)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
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为正处级,是全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,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政策研究、技术支撑、科技研发等相关职责,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。
(三)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
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为正处级,是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,是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中心、数据中心、质管中心、应急中心和培训中心,另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,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条件及待遇
(一)需求计划
本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10人。具体岗位名称、招聘人数、具体要求、招聘方式等,具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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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范围不限,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、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、学位条件应聘,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。
(三)资格条件
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;
2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3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.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;
5.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。
6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对专业条件的要求,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。
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,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。
对身体条件的要求,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,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